鄂林場〔2022〕80號《湖北省林業局關于加強省級森林公園管理的指導意見》
湖北省林業局關于加強省級森林公園管理的指導意見
鄂林場〔2022〕80號
各市、州、縣林業主管部門,
為了培育、保護和合理利用建設森林風景資源,規范森林公園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現就加強省級森林公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本指導意見所稱省級森林公園(以下簡稱“森林公園”),是指以森林資源為依托,具有一定規模的森林景觀資源和良好生態環境,可供人們游覽、休息或進行科學、文化、教育等活動,并按程序申報批準劃定的區域。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三)森林公園管理機構負責森林公園的建設、經營和管理,在邊界適當位置設立界樁或者其他標志??h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對森林公園管理機構保護森林資源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設立與撤銷
(四)設立森林公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應與國土空間規劃協調一致;
2.申報面積應在200公頃以上,在城區和有特殊保護、利用價值的可以適當放寬面積限制;
3.森林覆蓋率達到70%以上;
4.邊界范圍清楚,權屬清晰無爭議;
5.森林風景資源質量等級達到《中國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國家標準)》二級以上;
6.與其他自然保護地無交叉重疊。
(五)申請設立森林公園,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向省林業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文件。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申請設立森林公園名稱、面積、范圍邊界、保護建設管理情況等;
2.符合規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圖表、照片、影像及土地權屬證明,并征求相關部門、權利人意見以及向社會公示。
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備案。
(六)森林公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批準機關予以撤銷并向社會公布:
1.因管理不善或者不可抗力導致森林景觀資源受到嚴重破壞,達不到森林公園設立條件且無法恢復的;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的其他情形。
同時,申請撤銷的森林公園范圍內,不得包含未完成整改的各種問題點位。
(七)森林公園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的,應當按照設立程序,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三、總規與建設
(八)經批準設立的森林公園,其管理機構應在批準設立之日起18個月內編制完成總體規劃。森林公園經批準合并或者改變經營范圍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修改完成總體規劃。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10年,因國家或者省級重點工程建設等特殊情況需要修訂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應當按程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九)森林公園的總體規劃,由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構組織編制,報市州林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初審。專家初審應當由多學科的專家參與,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專家評審會應當形成書面評審意見,通過后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現場勘察核實后組織專家評審會,審核通過批準。
(十)經批準的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是森林公園保護、開發和建設的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傮w規劃批準前,不得在森林公園內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等人工設施(但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和應急搶險、防災減災、民生設施建設除外)。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要求的,應當按照總體規劃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因保護、開發和建設森林公園確需修編總體規劃的,應當按照原批準程序辦理。
(十一)森林公園的設施和景點建設,必須按照總體規劃進行。在珍貴景物、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除必要的保護和附屬設施外,不得建設賓館、招待所等其他工程設施。
(十二)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轉讓森林公園經營范圍內的林地,必須征得森林公園管理機構同意,并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轉讓手續,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交納有關費用。采伐森林公園的林木,必須遵守有關林業法規、經營方案和技術規程的規定。
對森林公園內必須實施且無法避讓的國家級和省級重大項目以及基礎設施、民生設施等建設項目,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管轄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做好選址或規劃審批的影響評估,確保森林公園主要保護對象和生態系統的安全。
四、保護與管理
(十三)在以國有森林資源為主體建立的森林公園內開發經營性項目,應當嚴格保護森林資源,不得違規占用林地進行開發和建設。
(十四)森林公園經營范圍內的單位、居民和進入森林公園內的游人,應當保護森林公園的各項設施,遵守有關管理制度。
(十五)森林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規定設置安全、衛生、環保等設施和標志標牌,維護旅游秩序。
(十六)森林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做好植樹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科普宣教、林地林木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工作。
(十七)森林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按要求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森林風景資源保護、利用等方面情況。
(十八)破壞森林公園的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在森林公園獵捕、采集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應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并在指定的區域進行。
湖北省林業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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