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783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和貴德文廟及玉皇閣建設控制地帶內貴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設施綜合項目(一期)的批復》
國家文物局關于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和貴德文廟及玉皇閣建設控制地帶內貴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設施綜合項目(一期)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2〕783號
青海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在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和貴德文廟及玉皇閣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貴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設施綜合項目(一期)的請示》(青文物局〔2021〕69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和貴德文廟及玉皇閣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貴德古城展示利用及配套設施綜合項目(一期)。
一、所報方案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強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歷史格局及傳統建筑布局、形制研究,在此基礎上優化擬建建筑平面及立面設計,保留歷史特色,避免整齊劃一,并與該區域景觀風貌相協調。
(二)補充擬建項目鳥瞰圖,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貴德古城整體風貌的影響,并提出科學合理的減緩措施。
(三)進一步明確擬建項目與北側道路地下管線的位置關系,留足安全退讓距離。加強施工管理,完善項目施工和運營期間的文物監測措施、臨時性保護措施及相關應急預案。
(四)進一步強化擬建項目對貴德古城文物價值的展示、闡釋功能及公共文化服務功能。
二、請你局組織專業考古機構對擬建項目相關區域做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勘探,確保重要文物遺存得到充分避讓。
三、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長城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五、請你局指導當地人民政府,盡快編制青海明長城貴德古城詳細保護規劃并履行報批程序,統籌考慮城內總體布局、道路系統、用地功能、建筑高度與風格等要求,避免無序建設。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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